浙江广厦: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所持6,068,810股被执行司法划转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司法划转涉及案件已执行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司法划转涉及案件已执行完毕
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由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张霞女士代为履行
本次广厦建设持有公司 4,723 万股被执行轮候冻结。
成交最低价格 2.57 元/股
本次股权冻结系因广厦控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所形成
相关冻结登记解除手续已于同日办理完毕
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7,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
广厦控股持有公司 32,63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3%
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
冻结期限为 3 年
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
广厦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上述冻结系其下属分公司发生保证金纠纷所致。
已完成回购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开立等工作。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用途。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6 月2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