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轮候冻结

本次广厦建设持有公司 4,723 万股被执行轮候冻结。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723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本次广厦建设持有公司 4,723 万股被执行轮候冻结。
公司收到通知,广厦建设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执行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广厦建设持有的公司 4,723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执行轮候冻结,占其持股比例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本次冻结申请人为安徽省新华国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冻结原因为担保引起的诉讼保全。此次冻结起始日为 2019 年 12 月11 日,冻结期限为 3 年。

广厦建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经了解,广厦建设及借款人正与原告进行沟通和协商,力争达成和解协议,尽快解除上述司法冻结。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