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第二大股东解除轮候冻结

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0725-01号),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鄂 0103 执恢277 号】,解除对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的公司 47,23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轮候冻结【原冻结案号:(2018)鄂 0103 执 3852 号】,相关轮候冻结登记解除手续已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7,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广厦建设剩余被质押(冻结)股份为47,23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其中:质押股份 20,000,000 股,冻结股份 27,230,000 股,轮候冻结股份 47,230,0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