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子公司终止收购合诚工程咨询集团控制权

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条件尚不成熟

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发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联发投资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与合诚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和宾先生,股东刘德全先生、康明旭先生、刘志勋先生、郭梅芬女士、高玮琳女士、沈志献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及非公开发行相关协议之解除协议》,联发投资拟收购合诚股份控制权事项及联发投资拟认购合诚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

2020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联发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联发投资拟收购合诚股份控制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及联发投资拟认购合诚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0 年 10 月 30 日,合诚股份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股东申请豁免继续维护黄和宾先生控制权地位承诺的议案》未获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后合诚股份股东刘德全、康明旭、高玮琳、郭梅芬、刘志勋、沈志献将继续按照《承诺函》约定维护黄和宾先生的控制权地位。

鉴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合诚股份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未通过联发投资与合诚股份股东黄和宾、刘德全、高玮琳、康明旭、刘志勋、郭梅芬与沈志献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生效条件,即《关于公司股东申请豁免继续维护黄和宾先生控制权地位承诺的议案》,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条件尚不成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经与相关各方反复协商和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收购及联发投资拟认购合诚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联发投资本次收购及联发投资拟认购合诚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是各方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