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处罚粤泰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树坪 罚款100 万元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019 年 8 月 21 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树坪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 190233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9)。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树坪先生的通知,杨树坪先生于 2020 年 6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40号)。中国证监会拟对杨树坪先生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中国证监会拟对杨树坪先生实施的行政处罚,杨树坪先生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杨树坪先生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采纳。

如果杨树坪先生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涉及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予以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