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与招商银行签订《银企战略合作协议》

最高额不超过300亿元的意向性合作总量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幸福”或“公司”或“乙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银行”或“甲方”)签署了《银企战略合作协议》(下称“本协议”),有效期三年。本协议约定招商银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积极提供各类资金支持,在有效期内给予公司最高额不超过300亿元的意向性合作总量;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9年度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协议作为框架性文件,明确双方合作意向,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需双方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具体合作项目、业务开展方式及金额均具有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的签署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有助于公司与招商银行建立长期稳定战略性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金融支持、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
(二)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9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