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聘任刘文生为副总经理 免去吴章焰副总经理职务

现任保利华南、保利湾区投资、保利海南旅游董事长。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2019 年第 10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宋广菊女士,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公司副总经理胡在新先生因工作调整,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同意胡在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总经理刘平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刘文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 1)。

同意免去吴章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附件 1:
简历:
刘文生,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专科学历。1991 年参加工作,历任广州保利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南海桦荣实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保利湾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保利海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副总经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文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朱征夫、李非、戴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