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伟业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可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顺发”)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保理业务期限为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业务,单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具体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龙顺发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以加快应收账款资金回笼,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有利于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控股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时间,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