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业房产集团4670万股遭司法拍卖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暂不会因本次司法拍卖而发生变化。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18〕鲁执 47 号之一)和《拍卖通知书》(〔2018〕鲁执 47 号),相关内容如下:
因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宝信托”)与天业集团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但天业集团等未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华宝信托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天业集团持有的公司 467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该流通股已质押给华宝信托),以偿还天业集团等欠付的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拍卖天业集团持有的公司 467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华宝信托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选择了淘宝网作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暂不会因本次司法拍卖而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