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设立共青城华侨城华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

基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对产业园和文化旅游产业投资的发展战略。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华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京投资有限公司拟共同设立一支基金—“共青城华侨城华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 年 9 月 25 日,上述各方签署了《共青城华侨城华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发起设立并投资华鑫一号基金,有助于公司积累基金运营及管理经验,为未来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本次投资基金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存在违反各方《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风险,在投资决策后的整合过程中存在管理风险、经营风险等无法实现协同效应的风险。公司将通过科学管理、审慎决策和风险控制等措施,减少公司在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更好地保护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