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亿元(含 17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