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签订石家庄市元氏县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履行期限:30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8年6月取得《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产业新城PPP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甲方”)签署《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协议履行对公司2018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关于公司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中的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政府签署正式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开发建设经营合作区域中的权利义务,确定了公司投资和回报计算方式,为公司与元氏县人民政府以PPP模式共同实施石家庄市元氏县产业新城开发项目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