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集团:尽快向深交所提交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披露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本次筹划事项的各项工作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恒昇大业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本次交易有助于促进公司战略重组和转型升级,持续推动“四位一体,生态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地实施。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科股份,股票代码:000656)自2023年6月7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审计、评估,且相关各方正在就交易方案进行协商、论证。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本次筹划事项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披露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最晚将于2023年6月21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