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好:延期提交《关注函的回复》

公司董事会预计最晚于2023年4月11日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送达的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8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妥善安排相关回复工作。

因《关注函》的回复尚需进一步论证、确认,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未能在原预计时间2023年4月3日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为保证关注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实际情况,公司申请延期提交《关注函的回复》。公司将抓紧协调各方尽快落实上述工作,完成本次《关注函》的回复和披露工作。考虑到完成上述工作所需时间,公司董事会预计最晚于2023年4月11日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