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公司债券将自12 月 16 日开市起停牌

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回售、赎回、派息、兑付等业务情形时,公司将参照一般债券相关业务流程及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办理。

特定债券转让安排存在一定特殊性,投资者参与转让前,请仔细阅读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完善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了解相关特殊安排并遵守相关规定,理性参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公司”)“19 金科 03”、“20 金科 01”、“20 金科 02”、“20 金科 03”、“20 金科 04”、“21金科 01”、“21 金科 03”、“21 金科 04”、“22 金科 01”公司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任何保证。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债券基本情况、重大事项及后续转让安排,公司因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债券将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开市起停牌,同时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完善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复牌时间另行公告。

特定债券转让期间,公司将按照规定或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切实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同时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停复牌的相关规定。

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回售、赎回、派息、兑付等业务情形时,公司将参照一般债券相关业务流程及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办理。

后续风险化解处置安排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为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约定落实偿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