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向银行申请1亿元授信额度

为增强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能力,补充现有流动资金

为增强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能力,补充现有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辉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东易日盛
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辉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