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房地产:商业投资地产及物业管理可能分拆及独立上市

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尚未决定是否进行可能分拆项目。

本公告由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本公司正考虑可能分拆本公司的商业投资地产及物业管理及资产管理业务(「可能分拆项目」)并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

倘本公司进行可能分拆项目,将构成本公司的分拆,须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尚未决定是否进行可能分拆项目。本公司将在适当时或根据上市规则及/或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香港法律第 571章)的规定就可能分拆项目作出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可能分拆项目须(其中包括)取得相关监管机关的批准及符合市况。概不保证可能分拆项目将会进行或将於何时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