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酒吧:上半年亏损250万港元至400万港元

於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并无录得营运收入

本公告乃由太平洋酒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局(分别为「董事」及「董事局」)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於对本集团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三个月(「本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及董事局目前可得的其他资料,本集团预期於本期间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合共介乎约2,500,000港元至4,000,000港元,而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过往期间」)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4,860,000港元。据董事所深知,该亏损乃主要由於以下原因导致收益减少:(i)於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并无录得营运收入,原因是所有酒吧及酒馆须根据香港法例第599F章《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强制关闭;及(ii)由於遵守餐饮场所或表列处所的经营模式,禁止酒吧及酒馆为任何既未接种第一剂COVID-19疫苗,亦无使用安心出行移动应用程序扫描安心出行二维码的任何人士提供服务,导致客流量减少。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以下各项而编制:(i)董事局对本集团於本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审阅;及(ii)董事局目前可得的其他资料,其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独立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亦未经董事局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阅,且可予更改及有待落实。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有关本集团於本期间的季度业绩的公告,预期将於2021年8月12日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