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8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3 号文核准。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
品种一为 5 年期,在第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7 年期,在第 5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次债券发行时间自 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 20 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3.57%;品种二发行规模为 5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3.89%。
2、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