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棕榈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设计”)分别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关于河南省 2020 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13 号)、《关于广东省 2020 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3 号),获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棕榈设计均顺利通过 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041002011,发证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4日,有效期为三年。
棕榈设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044010371,发证日期为 2020 年 12月 9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棕榈设计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及棕榈设计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连续三年(即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棕榈设计 2020 年度已按 15%所得税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