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报告予以理解

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关于2019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