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拟中兴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经过前期充分调查和慎重考虑,认为中兴华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决定聘请中兴华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公司本次未续聘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而进行的决定,并就此已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对此并无异议。中兴华已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进行了沟通。

中兴华上年度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1,258.80 万元;净资产 39,050.98 万元;上年度审计公司家数共计10,633 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68 家,收费总额 6,445.60 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 1,109,234.66 万元。

诚信记录,中兴华近 3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5 次,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拟签字会计师近 3 年未受到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