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回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2 月 21日、12 月 22 日、12 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 年 7 月 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宇医疗”)100%股权,同时拟向盛世达等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收购方案调整为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盛世达持有威宇医疗的全部 30.15%股权、并以现金 0.60 亿元对威宇医疗进行增资,长沙文超、新余纳鼎将其持有威宇医疗的全部 45.23%股权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
给公司。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5、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拟将持有的重庆荣丰 100%股权转让给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总交易价格为 121,041.19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重庆荣丰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0-110)。
6、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2020]19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到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
7、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35 号),公司已于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
8、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