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泰禾提供不超过160亿元担保

担保期限展期至 2023 年 12 月18 日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禾”)、深圳中维菁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维菁山”)作为共同还款人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管深圳市分公司”)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债务重组本金为 120.03 亿元,期限自 2017 年 4 月 21 日至 2020 年 4 月18 日。

现深圳泰禾、深圳中维菁山与长城资管深圳市分公司就债务重组达成协议,展期至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同意为该展期协议中所涉及的负债和义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60 亿元,担保期限展期至 2023 年 12 月18 日。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2020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新增担保总额度为 672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为 629 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 319.315 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 160 亿元),剩余新增担保额度为 309.685 亿元。上述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营层已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公司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中,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 408,217 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