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

通过大宗交易受让上海嘉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8000 万股股票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0 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现将第三期持股计划购买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通过大宗交易受让上海嘉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8000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93%,成交价格为 6.27 元/股,成交金额为 50,160 万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共收到员工认购份额资金及控股股东垫付资金 50,17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实际成交金额为 50,160 万元,剩余资金用于支付交易佣金等其他费用,不再购买公司股票,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保持一致。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分两批、每批分三期解锁,每批各期解锁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分别为 20%、30%、50%,每批各期解锁的时间安排如下:(1)执行董事长、总裁朱荣斌持有计划的份额所对应的股票的解锁时点为
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60 个月、72 个月、84 个月;(2)其他员工持有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的解锁时点为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48 个月、60 个月、72 个月。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8 人,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但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无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上述人员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本期关联交易的提案时已回避表决。

控股股东向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提供资金垫付,且出资并代持预留份额,控股股东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提案时已回避表决,同时承诺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供资金垫付,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无一致行动安排或一致行动计划。

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时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有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