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申请注册和发行15亿元定向债务融资

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内部授权,经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决议,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PPN621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每期发行前确定当期主承销商。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定向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适时安排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