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获批

额 8.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8 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8.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