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黄浦: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预计延期至2020年7月17日前

公司于2020年7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上证公函【2020】0816号《关于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详见7月5日刊登的公司临2020-021号公告。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但因《监管工作函》部分问题涉及的事项尚需补充和完善,因此公司无法在2020年7月12日前完成《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为确保回复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监管工作函》。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预计延期至2020年7月17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