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董事长胡军递交辞职申请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收到董事长胡军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

胡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及代理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胡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披露日,胡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尽快完成补选董事长的工作。
胡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带领公司全体员工积极推进经营战略,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公司和董事会对胡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