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下属西安置业分公司涉及诉讼

因天地源·丹轩坊 5#楼项目合作协议,产生纠纷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西安置业分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分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0)陕 01民初 142 号)等诉讼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置业分公司收到起诉状的时间:2020 年 3 月 19 日
诉讼机构名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 139 号
原告:陕西尚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置业分公司

诉讼案件的主要内容及其理由:
(一)原告请求事实与理由
据原告诉称,原、被告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并据此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签订了《天地源•丹轩坊 5#楼项目合作协议》。在《天地源•丹轩坊 5#楼项目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原告迟延交付合作款项后,原告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收到被告因原告未及时支付合作款项而解除协议的通知,原告认为未支付合作款项是因为被告原因导致的原告客观不能履行付款义务,被告无法定或约定解除合同的权利,被告应继续履行该合同,据此
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二)原告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置业分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无效;
2、判令被告置业分公司继续履行《合作框架协议》及《天地源·丹轩坊 5#楼项目合作协议》;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评估。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