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 4.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8 年 11 月 23 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7)。

截止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5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