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4 人因离职的原因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4 人因离职的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1.7 万股,回购价格为 12.08 元/股。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上述 41.7 万股限制性股票。如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008,056,709 元变更为 3,007,639,709 元,股份总数将由3,008,056,709 股变更为 3,007,639,709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并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