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基础授权子公司海岛临空产业集团销售商品房

有利于快速回笼资金,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岛临
空”)向关联方海南愿行若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愿行若水”)出售海岛临空开发的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 A 座部分商品房,总房款为人民币 177,829,900.00 元。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海岛临空按照市场价格向关联方愿行若水出售商品房,有利于快速回笼资金,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

愿行若水因经营发展需要,拟购买公司子公司海岛临空开发的坐落于海口市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 A 座部分商品房,包括 3 楼整层、4 楼整层、801 房、802 房、807 房、16 楼整层、3103A 房、3502 房、3503 房,建筑面积为7,428.29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 4,587.96 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为2,840.33 平方米,总房款为人民币 177,829,900.00 元。

因海岛临空和愿行若水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