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中国证会核准

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95 号),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该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