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拟发行不超过40亿元短期融资券

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 1 年

为了满足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短期融资券,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2、发行期限: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 1 年;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等);
5、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日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