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股份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95%。

由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7年7月12日发行的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7月12日开始支付自2018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1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8 年 7 月 12 日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95%。
3.债权登记日为: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年 7 月 11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