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就城市更新项目对关联方进行12亿补偿

年初至目前,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813 万元。

2019 年 5 月 7 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公司深圳市赤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拟对南山集团就其拥有的“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西牛埔仓库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实施主体资格变更事项进行现金补偿,共计人民币 120,000万元。

《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
1.现金补偿金额:人民币 12 亿元
2.支付方式:货币方式支付,赤湾房地产在取得政府确认其为项目实施主体相关文件后半年内向南山集团支付搬迁现金补偿。
3.《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4.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赤湾房地产将根据项目进展书面通知南山集团交付搬迁物业,南山集团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一个月内交付搬迁物业。在南山集团将搬迁物业移交给赤湾房地产前,南山集团自行安排搬迁物业的出租或自用,租金或经营收益由南山集团自行收取,不得就此要求赤湾房地产进行任何经济补偿。南山集团自行负责解决搬迁过渡期限内的安置问题,赤湾房地产无需向南山集团支付搬迁过渡期间的临时安置补偿等任何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项目毗邻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前海自贸区,日后将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和城市新中心,发展前景良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