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1月17日发布公告,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30 亿元(含 1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40 亿元(含 40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
品种一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二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两个品种可以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 5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 5.59%;7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 5.70%。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和 2018 年 1 月 19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