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关联交易拟向民生银行融资31亿元 卢志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将按民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卢志强、李明海、宋宏谋、张喜芳、张博、冯鹤年、陈怀东等 7 人因在中国泛海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成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孔爱国、胡坚、余玉苗、徐信忠、陈飞翔、朱慈蕴(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 6 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根据企业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31 亿元的融资,本公司将按民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现将融资情况公告如下:
1. 融资主体: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融资金额:31 亿元,分笔发放
3. 融资期限:1 年
4. 融资用途:满足日常经营需要
5. 风险保障措施:本公司以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5亿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兼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且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相关所属公司均持有民生银行部分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