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骏集团前2月合同销售金额89.7亿元

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2,770元。

中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本集团」)二零一九年二月的若干未经审核营运数据。

二零一九年二月,本集团连同其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43.10亿元,合同销售面积399,029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0 %和17 %。二零一九年二月的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0,799元。

截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止两个月,本集团连同其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实现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89.70亿元,累计合同销售面积702,372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2 %和5 %。截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止两个月的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2,770元。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核,及乃根据本集团及其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初步内部资料编制,鉴於收集该等销售资料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该等销售数据与本公司按年报或中报刊发的经审核或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数字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谨慎行事,避免不恰当地依赖该等资料。如有任何疑问,投资者应寻求专业人士或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