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发展控股子公司嘉宝服务境外上市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嘉宝股份新发行不超过49,353,7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等相关事项(详见公司 2018-115 号、171 号临时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 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嘉宝股份新发行不超过49,353,7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

完成本次发行后,嘉宝股份可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嘉宝股份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项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交所等机构的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