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股东股权结构变更 上海嘉闻设立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

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中民嘉业委派的董事担任。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4 日接到持有公司 18.04%股份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 44.40%股份)上海嘉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知悉上海嘉闻的持股 100%控股股东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嘉闻 50%的股权转让给福建捷成贸易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后,上海嘉闻设立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中民嘉业委派 2 名,福建捷成委派 1 名,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中民嘉业委派的董事担任。

根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上海嘉闻出具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毕后,其认购的标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得转让。”上述变更不违反上述承诺、不违反监管部门减持新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