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10亿元债权融资计划获准备案

备案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下发的《接受备案通知书》(债权融资计划【2018】第0651号),接受公司债权融资计划备案。

此前,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债权融资计划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债权融资计划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面向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募集资金,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接受备案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划备案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备案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备案有效期内可分期挂牌,首期挂牌应该在备案后6个月内完成。

三、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结合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并按照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及有关规则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