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债务缠身之下 周晓光虞云新其哥哥和嫂子1247万出手买房

新光圆成 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价格公道,并且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商品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关联自然人虞方振、何惠珍购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 “红椿名都”项目商品房及车位;以及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房产”)开发的“义乌欧景名城”项目商品房及车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自然人虞方振为公司董事虞云新、周晓光的家庭成员,关联自然人何惠珍为公司董事虞云新的家庭成员,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虞云新、周晓光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议案交易金额共计1247.20 万元,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概述如下:关联自然人虞方振先生购买 “红椿名都”项目商品房一套,面积为 146.94 平方米,交易价格为 289.80 万元;“红椿名都”项目车位一个,交易价格为 26.00 万元;“义乌欧景名城”项目商品房一套,面积为 266.00 平方米,交易价格为 640.00 万元;“义乌欧景名城”项目车位两个,交易价格为 40.00 万元。关联自然人何惠珍女士购买“红椿名都”项目商品房一套,面积为 131.35 平方米,交易价格为 225.40 万元;“红椿名都”项目车位一个,交易价格为26.00 万元。

虞方振先生为公司董事虞云新的哥哥,何惠珍女士为公司董事虞云新哥哥虞方振先生的配偶,公司董事虞云新与公司董事周晓光为夫妻关系。虞方振先生、何惠珍女士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关联自然人向新光建材城及万厦房产购买商品住宅及车位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自然人形成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