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核准批复 中粮地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后续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Vibrant Oak Limited(明毅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4 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 Vibrant Oak Limited(明毅有限公司)发行 2,112,138,74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425,781,400 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