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向中交房地产集团借款3.5亿元到期后续借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曾于 2017 年 12 月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65,000 万元,期限 1 年,由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住汇智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中的 30,000 万元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到期,我司已按时偿还,剩余 35,000 万元将于2018 年 12 月 20 日到期。

现根据我司实际经营需要,我司拟对该笔 35,000 万元借款申请续借,利率以地产集团实际放款时利率为准(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的向关联方借款年利率 10%),期限半年(可提前还款),仍由深圳汇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我司曾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我司向地产集团借款金额不超过 400,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10%,本次续借前,我司已使用向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160,000 万元,本次续借后,我司已使用向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195,000 万元,借款金额及利率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本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地产集团持有我司 53.32%股权,是我司控股股东,本次续借构成关联交易。

我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到期续借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赵晖、蒋灿明、耿忠强、薛四敏、梁运斌回避表决本项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