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华业资本表示,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披露上海仲裁委员会发来的《仲裁通知书》{(2018)沪仲案字第 2823 号}、{(2018)沪仲案字第 2829 号},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18)苏 05 财保 86 号《民事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民事裁定书》相关内容,申请人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除银行存款以外的价值人民币 19,634,766.9 元的其它财产。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中心支公司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除银行存款以外的价值人民币 19,634,766.9 元的其它财产。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方面,收到法院发来的上述《民事裁定书》后,公司正与律师积极商讨应诉方案。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未来的裁决结果尚无法定论。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