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发展关联交易收购泉州市上实投资49%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泉州上实系为开发泉州东海滩涂整理项目(“上实·海上海”)而设立的项目公司,根据泉州“上实·海上海”项目的实际开发情况,为加快推进项目开发、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公司拟收购菲莉公司持有的泉州上实 49%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7,818 万元。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泉州上实 100%股权。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收购事项。

鉴于菲莉公司持有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泉州上实 49%股权,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 10%以上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菲莉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已就关联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