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裕龙三区 27 号楼 3-7 层资产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大龙绿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价格10,146.357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含下属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未发生过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也未发生过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促使公司现金回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