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出具的有 …

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出具的有关《执行裁定书》,梁社增及梁家荣持有的412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1%)本公司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公司”)时起转移。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安居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公司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2023)粤 04执543号之九、(2023)粤04执545号之二、(2023)粤 04执546号之二、(2023)粤04执547号之二、(2023)粤04执543号之十、(2023)粤 04执544号之二、(2023)粤 04执547号之三、(2023)粤04执55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1、被执行人梁家荣名下5400万股“世荣兆业”股票(证券代码:002016)归买受人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44Y4Q2D)所有。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2、梁社增名下实际为被执行人梁家荣所有的35864万股“世荣兆业”股票(证券代码:002016)归买受人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3、买受人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44Y4Q2D)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4、上述股票的所有查封、质押效力消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